【关注】——资助金额最高60万元!南山区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资助项目已开启~

关于开展2019年度南山区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对在南山区注册且经各产业主管部门核定的企业连续工作1年(含)以上,依法纳税,在产业发展与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型人才,符合条件的给予资助,详情如下:

 

申报时间

7月9日-8月9日

申报单位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

http://sfms.szns.gov.cn/ 在线申请。

 

资助金额

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60万元。

资金拨付到申报单位账户,单位收到资金后及时发放给申报人。

 

申报条件

申报人

1.在南山区经各产业主管部门核定的企业连续工作1年(含)以上,申报时仍在该企业工作;

2.在南山区依法纳税;

3.在金融机构工作上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应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在其他机构工作上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应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

4.应担任企业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金融机构副职以上高管等其他同等级别高管。

5.未申请与享受同年度前海相关人才优惠政策规定的奖励或补贴;

 

申报单位

1.不属于房地产行业;在南山区依法纳税;

2.南山区上年度重点新引进企业;

3.上年度在南山区纳税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南山区上年度重点新引进企业除外);

4.南山区上年度纳税百强企业、工业百强企业;

5.南山区总部企业和上市企业(不含新三板);

6.南山区上年度服务业100强企业、批发20强企业、零售20强企业、住餐10强企业;

7.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总部,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一级分支机构,及具有独立核算和纳税资格的商业银行持牌专营机构;

8.符合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金融控股(或集团)企业,及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核准或备案通过的金融机构;

9.入选上年度南山区股权投资机构贡献10强名单的股权投资基金企业;

10.南山文产核心领域重点企业营收前30强;

11.南山区“四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上两年度获国家省市科技奖或专利奖或获国家省市级创新载体。

 

 

来源:南山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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