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最高资助300万元!广东省2021年度省重点实验室申报项目已启动!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进一步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广东省知识创造和知识获取能力,经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一)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要求,属于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科技创新领域。
(二)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则不予修改调整。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3.省内单位项目未经主管部门组织推荐的。
申报金额
专题一:学科类省重点实验室建设
1.对新建省重点实验室(学科类),省级财政一次性资助300万元/个;
2.对新建省市共建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学科类),省级财政一次性资助200万元/个,地市财政资助强度应不低于省级财政资助强度;
3.采用竞争性或论证评审、省市级财政事前无偿资助方式。
专题二:企业类重点实验室建设
省级财政一次性资助100万元/个。采用竞争性评审、省级财政事前无偿资助方式。市级财政应同步给予不低于100万元/个的资助。
项目受理
☑ 受理机关: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
☑ 受理时间:2020年8月4日9:00~2020年9月3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