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园区产业用房租金可减免,最高每平米补贴50元!

深圳高新区政府投融资园区产业用房2020年度租金减免申请指南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高新区政府投融资园区产业用房2020年度租金减免申请指南》已发布,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申报。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服务内容

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深圳湾科技生态园、深圳湾创业投资大厦、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产业用房租金减免。

二、设定依据

《深圳高新区政府投融资园区产业用房租金减免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20〕12号。

三、服务数量及方式

(一)服务数量:有数量限制,受租金减免总额控制。

(二)服务方式:申请、审核、公示、决定、下达。

(三)资助标准:

1、租赁面积为1000(含)平方米以下的,给予每月每平方米50元的租金减免;

2、租赁面积为1000(以上)至3000(含)平方米的,给予每月每平方米40元的租金减免;

3、租赁面积为3000(不含)平方米以上的,给予每月每平方米30元的租金减免,最高资助面积为10000(含)平方米。

对本市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企业或者机构,经市政府批准,租金减免标准可以予以提高。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为在深圳市(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的机构。

(二)已入驻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深圳湾科技生态园、深圳湾创业投资大厦、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产业用房,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投控公司)或其授权委托管理单位(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未列入市科技创新委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国家、省、市政府认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或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核心成员(含带头人)持有30%以上公司股份的企业;

2.近五年内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

3.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含“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

4.获得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或资助的;

5.获得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客空间(众创空间)认定或资助的;

6.经市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

7.上年度为100家(含)以上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含“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机构;

8.获得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件(含)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2件(含)以上,且上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4%的;

9.市政府支持的对本市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企业或机构。

(五)申请单位获得租金减免期限累计未超过5年。

五、申请材料

(一)深圳高新区政府投融资园区产业用房租金减免申请书;

(二)有关资质条件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

(三)承诺书(详见附件2)。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申请单位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在线填报。

七、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市科技创新委

(二)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9月11日(截止至18:00)。

书面材料提交时间:具体提交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

(三)业务咨询电话:26551707、86524476;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6576087、86576088。

(四)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5-43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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